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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軼瑋、實習記者胡挹工、林曉東1日電】記者今日於正在北京舉行的「懲治與預防職務犯罪展覽」上了解到,截止目前,中國已與20餘個國家簽訂了雙邊引渡條約,其中包括俄羅斯、泰國、保加利亞、羅馬尼亞、菲律賓、蒙古、南非、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等,並與70多個國家建立聯繫渠道,初步建立起外逃貪官境外追逃機制。
據統計,從1998年至今,公安機關先後從20多個國家和地區緝捕413名在逃人員回國,而去年一年就有37名外逃貪官落網。
此外,中國還建立了大額資金流向報告制度,嚴格出入境管理,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出國需要提交所在工作單位出具的證明,以建立境外追逃長效機制。
據海關總署緝私局副局長李文健介紹,1999年以來,海關緝私警察已立案偵辦各類走私犯罪案件10,415宗,案值1,321.4億元,涉嫌偷逃稅522.8億元。
至於那些逃亡到美國、加拿大等一些還未與中國簽署引渡條約的貪官,有分析人士指出,當前和今後一個較長時期,境外追逃工作面臨的形勢非常複雜、緊迫,而與外逃貪官逃往國家未簽訂引渡條約仍將是中國抓捕外逃貪官的最大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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