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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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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禁制令 可阻惡意騷擾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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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內車房的私家車擋風玻璃被硬物擊毀。

 【本報訊】涉嫌在元朗錦繡花園挾持戶主一家3口與警對峙的莽漢,原來早年與戶主為生意伙伴,惟結束生意後為金錢糾纏至今,有資深律師指出事主可以向法庭申請禁制令,以阻止對方對其進行騷擾。

 有資深律師指出,任何人均可向法庭申請禁制令,以阻止他人對其進行騷擾,一般可循民事程序向高等法院申請。該律師稱,事主可列出曾受多次騷擾的情況、時間及地點等資料作為證據,然後向法庭作出宣誓入稟,以證明事件是真實;禁止騷擾他的人士再次接近,如事主的住宅或公司等。法庭會安排該名騷擾人士到來解釋及申辯,決定是否頒下禁制令。在禁制令實施後,若有人不理會法庭的頒令,再次騷擾事主,便可視作藐視法庭遭檢控,被判處罰款甚至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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