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貿易進口料件銀行保證金台帳制度,是指經營加工貿易的單位或企業憑海關核准的手續,按合同備案金額向指定銀行申請設立加工貿易進口料件保證金台帳,加工成品在規定的加工期限內全部出口,經海關核銷合同後,再由銀行核銷保證金台帳。
中國海關根據信譽、守法程度把企業分成A、B、C、D四類。A類和B類企業繳納50%保證金,C類企業按全部保稅進口料件應繳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之和100%計徵保證金。依法經營、無走私違規行為的企業則無需繳納保證金,即所謂銀行保證金台帳「空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