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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南方都市報》5日報道: 廣州市委市政府制定的《關於進一步改進會議活動安排和精簡文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開始實施。
《意見》對機關「文山會海」作出嚴格限制性規定,包括不得在景區開會、領導講話稿要盡量縮短、書記市長公務活動文字報道不超過1,000字等。該《意見》的出台被專家解讀為廣州轉變工作作風的實質性一步。
《意見》首先嚴格會議的報批手續。對於市委市府名義召開的全市性會議,實行年度計劃審批制度。每年底,市委市府要制定會議計劃,對各部門提出擬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召開的會議進行審核把關。凡未列入年度會議計劃的,原則上不予安排召開。
另外,市委、市政府召開的全市性會議(市黨代會除外),會期一般不超過2天,與會人員一般不超過300人;部門召開的全市性會議,會期不超過1天。
經費方面,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召開的全市性會議,經費已列入各部門年度行政經費預算,市財政原則上不再另行安排經費。各地各部門一律不得在風景名勝區、度假區開會,開會一律不得發放紀念品,不得組織與會人員「遊山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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