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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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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豬農北上註冊供港豬場程序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9-06]

一、向檢驗檢疫機構提出申請(須提供相關材料)

二、檢驗檢疫機構受理申報材料

三、審核(包括實地考核採樣)

四、合格後批准註冊(須接受檢驗檢疫機構監管,註冊後即可生產供港活豬)

註:註冊以飼養場為單位,實行一場一證制度,每一個註冊場使用一個註冊編號;申請註冊的飼養場必須符合《供港澳活豬註冊飼養場的條件和動物衛生基本要求》;註冊證5年有效,期滿前6個月重新申請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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