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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8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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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法治自由應受到譴責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9-08]

譚正之

 一批罷工扎鐵工人,日前在沙田一處建築地盤,堵塞馬路、攔截車輛,意圖阻止在該處工作的扎鐵工人開工,還與到場維持秩序的警員發生激烈碰撞,場面十分混亂。毫無疑問,少數罷工工人是次行動,是破壞香港法治、自由的行動,而警方的行動是維護香港法治和自由的行動,對後者,應加以表揚,對前者,則應該予以指責。

 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七條及本港勞工法例,工人有採取罷工行動的權利和自由。扎鐵工人為爭取提高薪酬而發起罷工展示力量,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但同樣的邏輯是,罷工是工人的自由和權利,不罷工也是工人的自由和權利,部分扎鐵工人出於生計或其它方面考慮而選擇不參與,這也是他們的自由和權利。故罷工及不罷工的工人的權利,應同樣受到尊重及依法保障。因而,少數罷工工人以自己的權利去壓不罷工工人的權利,以激烈行動去迫使不罷工的工人加入罷工,這完全有違香港法治及自由社會的精神,是完全不可取的。為維護香港的法治和自由,維護香港的社會安寧和經濟順利發展,維護香港市民的福祉,社會各界應注意香港反對派的態度。

 一直鼓動工人鬧事的「職工盟」李卓人及「長毛」梁國雄等人,為了一己的政治目的,一再鼓吹激烈對抗,不停煽動工人的情緒,日前李卓人不僅在鬧事現場坐鎮指揮,還指責警方「暴力打壓」工人的罷工權利。這完全是強詞奪理,倒打一耙,違背香港法治和自由的原則,首先應受到譴責。

 對如此違法衝擊自由的行動,一些自稱為可以誓死捍衛別人自由權利,維護香港法治的反對派律師、大律師及其組織,他們做了些甚麼?市民可以看到,這些人為了自己狹隘的政治利益,不僅未放一辭,還有人公開或暗中支持。這說明,這些人維護香港法治是假,以自己的政治利益為上是真;而維護市民的自由權利,也是有選擇的,公平、公正、法治、自由的光環為甚麼不見了。是看見?聽不到?

 相反,在罷工工人用非法手段妨礙別人的開工自由時,警方應召到場依法維持秩序,完全合情合理合法;而且現場使用的警力也是最低度的、合適的。李卓人等對警方的指責,完全顛倒黑白。因此李卓人的行為應受到譴責,而警方維護法治及市民自由的行動應受到讚揚。

 市民對警方更大的期望,是繼續秉公執法,並且提高效率,加快對違法者的檢控程序,尤其是對一些知法犯法的尊貴立法會議員,也一併繩之於法,體現香港自由、民主、法治精神,體現強政厲治。(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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