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08] 有共識才有普選
李連生 全國人大代表 新界社團聯會榮譽會長
政制發展綠皮書發表多時,討論的主題大多集中在普選的時間上,也即是某些人所說的普選時間表。即使討論任何一個選舉年份的遞增,在時間上糾纏普選都是沒有意義的。要普選,首先尋求共識,才有普選。
要普選,首先要認識什麼條件下才有普選。基本法是香港的根本大法,對普選問題,其實它沒有規定具體的時間,只要求:「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從這兩大要求來看,普選只有目標,而沒有方案。
如果從「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來達至普選「目標」,那麼普選的時間不是一個問題。任何人都無法在具體的時間上作出機械的判斷,也無需在普選時間上爭得死去活來。有了共識,又能寫出具體的方案,香港普選有望。不然對基本法關於雙普選的理解,社會上存在各種不同意見,如果繼續在時間上爭拗,香港的普選就有可能成為達文西密碼。在普選的道路上,香港各界沒有共識,或達不成共識,大家都不想見到政制發展「原地踏步」。(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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