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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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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才計劃一年 238人獲批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9-10]

 入境處「優才計劃」於去年6月底推出,一年來共有238人成功獲批,主要是金融會計、商貿、資訊科技、體育運動及藝術文化界專才。有關計劃採用「成就計分制」及「綜合計分制」兩種審批標準,前者以申請人有否取得國際傑出獎項、業界認同等為評核基礎,如奧運獎牌、諾貝爾獎及終身成就獎等;後者則根據申請人的年齡、學歷、家庭背景、工作經驗及專業資格等因素計算分數,最低及格分數為80分,滿分則為165分。

申請來港前毋須獲聘

 優才計劃最獨特之處,是申請人在來港定居前,毋須先獲得本地僱主聘任,與其他輸入專才計劃的要求大相徑庭,申請人可以在抵港後才尋找工作甚至自行創業;根據本港現行受養人政策,成功申請者更可帶同配偶及18歲以下未婚及受養子女來港。

 由特首委任的優才諮詢委員會負責甄選工作,甄選每年進行4次,入境處會向獲配額的申請者發出「原則上批准通知書」,並邀請他們赴港面試及遞交所需文件正本,批核後便會向其發出可逗留本港的入境簽證或進入許可書。

 不過,得分較高的申請者不一定獲分配名額,入境處仍會根據申請人的專業是否能貢獻香港社會,作出最後審批。「優才」一般可先在港逗留12個月,期滿後可申請延期,延長逗留模式為「1+2+2+3」(即1年後續2年期,繼後再續2年及3年),直至在港居住滿7年,便可成為香港永久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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