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 政府提出清拆北角h作重建
2002年6月 房委會通過將北角h用地,連同毗鄰的政府土地合併重建,以混合形式發展,興建居屋和私人住宅單位,並與政府簽訂諒解備忘錄,保障政府出售地皮後,房委會可取回當中四分之一面積的單位作資助房屋用途,當時估計房委會最少可獲25億元進帳。
02年11月 前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宣布停建及停售居屋,即時叫停混合發展,並宣佈該地皮不宜興建公屋。
07年9月 房委會策劃小組委員會通過無條件將北角h舊址地皮交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