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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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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管電腦回收 或押後兩載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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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近年委託香港明愛推行電腦回收計劃,已收集逾14萬件電腦設備,約7成不能維修重用。

 【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政府原訂今年立法規管電腦產品的回收工作,但有消息稱將押後至少兩年,把強制回收改為自願性,每年回收5萬件電腦產品,更計劃與香港明愛合作,負責前線回收和維修電腦,再轉贈有需要人士,最快明年初推出。環境保護署表示,現正與業界商討最新的電腦回收計劃,稍後公布詳情。政府早年的電腦回收試驗計劃,準備為今年立法強制分銷商、零售商和消費者三方分擔回收責任,發現「一條龍」處理每部電腦主機成本約60元,使消費者日後購買電腦須多付20元,以鼓勵消費者在指定回收點退回電腦,以便回收。不過,有消息稱環保署原先的立法規管方向,將會押後至少兩年,甚至擱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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