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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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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聘陪月員須購勞保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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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委會建議準媽媽最少在預產期前3個月物色陪月員。本報記者梁祖彝 攝

 【本報訊】(記者 鄭佩琪、郝君兒)近年不少新潮媽媽在「坐月」期間,會聘用陪月員提供產後護理及照顧嬰兒,趁機調養身心及「偷師」學習照顧嬰兒技巧。現時陪月員有市有價,月薪一般由8,000元至14,000元不等,視乎工作時間長短。消委會建議「準媽媽」或其家人,最少在預產期前3個月預訂陪月服務,並須為陪月員購買勞工保險。

具經驗者月薪達2萬

 近年陪月員市場愈來愈大,消委會早前就此新興行業的工時、收費等進行調查,發現陪月員工資多以月薪計算,薪酬則視乎工作經驗、聘用時間長短及工作性質而定。若以每星期工作6天,每天8小時計算,陪月員月薪約由8千元至1.2萬元;每天工作10小時,月薪則約1萬元至1.4萬元不等;需要留宿的薪金會更高,約需1.4萬元至2萬元。僱用期一般由1至3個月。

 如指定要僱用具經驗、「搶手」資深陪月員,更有可能需支付附加費,一般由500元起。除了基本工資以外,僱主亦可能要負責陪月員的交通費,以及每小時60元至70元的加班費,最少兩小時起計算。

 私營僱傭公司、家居服務中心都會提供中介陪月員服務,並會收取介紹費,相等於陪月員首月薪金的15%至20%,惟社會服務機構則不收取介紹費。

宜早3個月預訂服務

 消委會建議,「準媽媽」或其家人最少要在預產期前3個月預訂陪月服務,並且要參考親友的經驗及口碑。選定陪月員後,便要清楚訂明工作要求,避免出現爭拗。此外,由於雙方有僱傭關係,根據《僱員補償條例》規定,不論陪月員僱用期長或短,僱主必須為僱員購買工傷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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