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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兩名交警涉自導自演交通意外,在路上趁其他車輛切線時,刻意碰撞目標車輛,並「聲大夾惡」威迫對方賠償,共騙取3萬多元。兩人昨於區域法院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成,法官斥兩人身為交通警員,卻利用有關交通知識誤導各受害人,判入獄30個月,並停牌18個月。
涉合組「撞車屈錢二人組」的兩名警員吳鎮銘(33歲)及許文泰(30歲),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成,控罪指兩人於05年6月至06年2月間,19次製造人為的交通事故後,向對方司機索取賠償。
製造19次交通意外
區院法官麥健濤於裁決中稱,涉案19宗交通意外中,不少屬同一地點重複發生,不可能如此巧合;加上有證人於審訊期間供稱曾目睹被告故意加速撞向自己的車輛,警方亦搜出被告保管有詳細的撞車詳情、維修記錄及和解協議書等證物,故可肯定兩被告串謀製造車禍以詐騙受害人。
案情指,兩被告於05年以7600元購買一輛二手車,3日後即開始「自製」交通意外,8個月內先後與12輛的士、一部小巴及6部私家車發生碰撞,共騙得約3萬元。扣除己車的維修費用,兩被告每人獲利3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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