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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檢控及消費者保障科總貿易管制主任伍慶堂指超人造型燈籠(左)的包裝膠袋太薄,有機會令小朋友窒息死亡。 本報記者李志樑 攝
【本報訊】(記者 譚靜雯)中秋佳節,不少家長都會為小朋友選購燈籠賞月度佳節。海關昨日抽查市面13款電燈籠和3款螢光棒,發現其中2款電燈籠和1款螢光棒未能通過安全測試,其中一款電燈籠的包裝膠袋太薄,若使用不當,有機會令小朋友窒息致死。海關認為有問題的燈籠風險不高,毋須回收。
海關巡查市面130間出售電燈籠和螢光棒的商舖,檢走13款電燈籠和3款螢光棒樣本,發現其中2款電燈籠和1款螢光棒未能通過安全測試,其中1款「超人造型的燈籠」包裝膠袋太薄,厚度小於標準的0.03810毫米,可能對兒童構成窒息危險。海關已向有關零售商發出禁制通告書,禁止出售有關產品。
屬低風險 毋須即時回收
海關檢控及消費者保障科總貿易管制主任伍慶堂表示,包裝膠燈籠的袋太薄存在一定的危險:「因為膠袋有彈性,如果太薄小朋友便可以拉扯,小朋友玩耍時,有機會把膠袋套在頭上,如果有彈性便可一面拉下去,套住整個頭部,便有窒息的危險。相反膠袋如有厚度,小朋友拉扯膠袋時就會有困難。」
有問題的「超人燈籠」其中3個已流出市面,但由於燈籠危險性只屬低風險,故毋須即時回收。
2款電燈籠 無安全指引
伍慶堂提醒家長購買電燈籠後,應棄掉包裝燈籠的膠袋,避免小朋友把膠袋「當玩具玩」。他又呼籲家長陪同小朋友一起玩燈籠,不要讓3歲以下的兒童單獨玩任何燈籠或螢光棒,玩螢光棒時也不應重複拗折。
海關又發現,2款電燈籠沒有附有電池安全指引,包括沒有正確標明「不可混合使用新舊電池」、「不可將鹼性、標準(碳鋅)或可充電(鎳鎘)電池混合使用」等字句。電燈籠電池箱上沒有標明正確的電池極性和電壓,亦沒有供應商的全名及地址。海關指市民如使用不當,有可能會引起短路,使燈籠過熱發生意外。
至於有問題的螢光棒則沒有在包裝標示識別標記,例如製造商資料等。在所有測試樣本中,11款電燈籠和2款螢光棒均通過安全測試,全部電池駁位及重金屬含量都符合安全標準。在測試樣本中,7款是可發聲電燈籠,它們的發聲部分均符合歐洲安全標準中的音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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