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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設立「金融BPO產業孵化基金」,形成金融後台服務外包企業集聚區。
■ 在區內新設立或新遷入的金融機構總部,註冊資本10億元以上獎勵2,000萬元;註冊資本5至10億元的獎勵1,500萬元;註冊資本1至5億元的獎勵1,000萬元;其他的可酌情最高獎勵500萬元。
■ 新設立或新遷入的金融機構後台業務總部,註冊資本10億元以上獎勵1,000萬元;註冊資本5至10億元獎勵800萬元;註冊資本1至5億元獎勵500萬元;其他可酌情最高獎勵300萬元。
■ 新設立或遷入金融機構地區總部獎勵500萬元,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在區內設立南海分行獎勵250萬元。
■ 設立「廣東金融高新技術服務區建設專項資金」,連續5年每年不少於3,000萬元用於:新引進金融機構和金融外包企業在區內購買或自建辦公樓每平米補貼1,000元,租賃辦公用房的按照當時當區域寫字樓租金參考價30%給予補貼,區內工作的高級金融人才由政府發放一定的津貼並對其購房購車給予契稅(或購置稅)50%補貼。
■ 免收工商註冊登記費、豁免污染控制條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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