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持牌水喉匠向水務署申請供水時為貪圖方便,要求一名水務署用戶服務督察協助繪畫水管裝置圖則,每份圖則向該督察支付5千至8千元報酬。兩人昨被裁定串謀向公職人員等3項罪名成立,案件押後判刑。
3罪涉款7萬7千元
涉案水務署用戶服務督察郭恩德(59歲),及寶和工程公司東主兼持牌水喉匠馬競爭(48歲),被裁定於02至06年間,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向訂明人員提供利益及收受利益等3罪成立,涉及款項約7萬7千元。
案情指,馬競爭於案發期間進行15項水管工程,需向水務署申請供水,其間馬要求郭恩德代為繪畫水管裝置圖則,以呈交水務署審核,每次給予郭5千至8千元報酬。
另外,馬亦於06年1月期間,給予郭2千元「利是」,作為協助工程進行的報酬。辯方求情時指馬競爭為貪圖一時方便,加上滿意郭的畫圖水準而犯案;而郭則加入水務署37年,在85名水務督察中,僅兩人懂得以有關軟件繪畫圖則,郭即為其中1人,被定罪後將失去125萬元長俸。法官將案押後至下月5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其間索取兩被告背景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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