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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上海證大房地產的執行董事湯健,與前妻在婚宴當晚鬧翻並即時分開後,被前外父指他拖欠40餘萬元被入稟區院追討,法庭昨日裁定,前外父無法證明該筆款項是借予湯健,因此裁定湯毋須賠償。
案情指,湯健獲派駐上海證大房地產的香港支部,並於03年4月認識了經營珠寶生意的原訴洪中治的獨女Jennifer,兩人蜜運半年後商討結婚事宜,湯與未婚妻在三個心水單位中,選了當中最貴的窩打老道嘉多利豪園單位連車位共470多萬作為愛巢,但由於單位首期需160萬,而湯手上只有120萬,於是洪中治就在女兒要求下,分3次代付餘下的40多萬元,單位以湯及未婚妻名義擁有,每月按揭就由湯負責。
購入物業5個月後,兩人於04年5月註冊兼擺喜酒,但婚宴過後,兩家人未知為何事,竟就在酒店套房內拗至面紅耳熱,一對新人當晚更即時分手,法官在判詞中亦不禁形容這段婚姻可謂「最為短暫」。兩家人不歡而散後,洪中治即向湯追討40多萬首期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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