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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津深四地簽訂了「消費維權合作協議」。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岳仿嶙深圳24日電】內地遊客赴港旅遊人數增長的同時,越來越多的港人也開始習慣了內地旅遊,如何維護港人在內地的權益,同樣是一個問題。近日,香港、天津、澳門、深圳四地簽訂了「消費維權合作協議」,根據協議,消費者在津、深、港、澳任何一地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產生消費糾紛,均可向糾紛發生地或居住地的消費者委員會(協會)投訴,港人內地消費權益保護將得到一定的提升。
據介紹,深圳市消委會2006年受理香港同胞消費投訴108宗,今年上半年則達到60餘宗,同比增長100%,說明港人內地旅遊帶來的消費投訴呈現持續增長的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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