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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敖敏輝廣州25日電】廣州中山大學附屬第二醫院(二院)、中山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南院(南院)因偽造病歷掛名住院,分解參保人入院人次等一系列嚴重違規騙保行為,被廣州市勞動保障管理部門暫停醫保服務協議以觀後效。
廣州市醫保中心工作人員介紹說,醫保中心按出院人次定額標準來與相應的定點醫院結算醫保患者的住院醫療費用,中山二院與南院的定額分別是9,800元/次和8,500元/次。
如果參保人入院2次,就有2個定額。中山二院與南院的起付金分別為2,000元/次和1,400元/次。分解入院一次,醫院可以索要2個報銷定額,而參保人多交付至少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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