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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被告郭美儀的童年,被心理專家形容為「被剝削及災難式的多事之秋」。郭母在她一歲時離家出走後,由染有毒癮、賭癮兼案底纍纍的父親帶大,相對於生母及外婆在求助時拒人於千里,即使父親將所有收入用來賭錢買白粉、自她兩歲起教她偷食物「自給自足」、一時意氣就毒打她、甚至曾在她10來歲時非禮她,被告仍視唯一沒有丟棄她的父親如至寶,將自己所有打工的收入交予爸爸,05年父親因服藥過量身亡亦令她極度難過。
遇人不淑 10多歲墮胎
被告中三未畢業即輟學,曾任快餐店收銀及店舖售貨員,雖然她的身世坎坷,但仍算奉公守法,從未留有案底,惟父親與一名有毒癮的已婚婦人搞上,雙雙在家吸毒,令被告與他的關係轉壞,開始誤交損友,並隨便與異性結交,10多歲時已曾墮胎,自20歲與首任丈夫結婚後,便墮進與男人循環產子、分手的放浪生活中。
懷第3胎 經手人失蹤
被告20歲時因懷孕,下嫁任通渠的姓陳男子後誕下長子,惜好景不長,陳某不斷有婚外情,最終在她懷有次子時將她趕出家門,兩人遂離婚收場;不久被告再結識另一名男子,但他亦風流成性,在未知被告懷有其骨肉、即案中的第3子的情況下離開,下落不明;被告甚至連該男子的名字也忘掉。
揭男友打暈幼子遭拋棄
04年被告帶著3名孤雛,於網上認識有三合會背景、兼有不少案底的何姓男友(即幼女的父親),因何在被告其父過世時仍在其身旁支持,因此她認為可負託予何,只是何常指她不懂教子而出手體罰3童,如鎖起3童進睡房及對長子過度暴力,兩人亦因此曾爭執;被告向警方道出何是打昏幼子的真兇後,兩人亦已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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