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駐四川記者刁繼成成都28日電】四川眉山市審計局原局長鍾建初因受賄人民幣242萬元、美元1.7萬元,502萬餘元人民幣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洪雅縣人民法院一審判14年徒刑,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