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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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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齡童不花分毫遊台島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0-01]

 【本報訊】據台灣《聯合報》消息:一名家住雲林縣斗南年僅11歲的黃小弟,上月底獨自騎著腳踏車、坐火車、搭捷運、轉公車,從雲林到彰化、一路流浪到淡水,沒花一毛錢「旅行」近三百公里,最後因睡在台北車站售票大廳,才被發現,結束了兩天一夜的現代版「湯姆歷險記」。

 8月25日,天才剛破曉,唸小五的黃小弟騎車到離家最近的斗南火車站,坐上北上火車;到了彰化站,他扛著腳踏車下火車,騎車到著名景點八卦山遊玩。

第五次獨自離家「外遊」

 飽覽八卦山風光後,黃小弟又回到火車站;兩個多小時後,他出現在板橋站,搭乘捷運板南線再轉搭淡水線前往淡水。

 淡水玩夠了,他搭乘公車回到台北車站。抵達時,已是大半夜了,車站裡空無一人,黃小弟就在一樓售票大廳「過夜」,直到隔天早上七點,被員警「morning call」。

 黃小弟被巡邏的鐵路台北分駐所警察發現後說,他沒帶錢,車資、盤纏都靠沿途大人「資助」,騎著小腳踏車「環遊」了半個台灣,被員警戲稱是「年紀最小的自助旅行家」。

 不花一毛錢可以旅遊,車錢怎麼來?黃小弟事後向媒體表示,「我都是向人用『分』的,我想如果一下子向人家要八十元、一百元,那是『討』,這樣不好,我都是五元、十元的要,向不同的叔叔、阿姨說『我沒有錢搭車,請給我十元』,他們都會給。」

 「我最喜歡數學了,到哪裡買票要多少錢,我都算得出來。」

 出去玩身上沒有錢,肚子餓怎麼辦?黃小弟也認為不是問題,「有時警察阿伯會買給我吃,也可以向人『分』啊!」

 黃小弟說,「這次去台北是第五次出去玩,玩的時間最久,搭的車子最多!」

意猶未盡稱下次要去101

 黃爸爸接到警察通知後,趕到分駐所接回小孩。想到兒子「遊歷」豐富,黃爸爸忍不住笑說:「我一世人還沒去過台北搭捷運,台北捷運生什麼款,我攏嘸知,嘸知他是怎麼做到的?」

 黃小弟覺得,兩天一夜的台北遊好好玩,只可惜沒去101,「我下次要去」。

 黃父則猛搖手說,「太危險,我不放心啦!以後我帶他去玩。」

 黃爸爸表示,兒子出去玩從不跟家人說,之前四次是當天就回家,上個月去台北玩了兩天一夜,擔心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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