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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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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趙海珠案增4受害人 無業漢被加控5罪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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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前無線電視新聞部主播趙海珠疑被無業漢恐嚇案,無業漢原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外,昨日被加控5項企圖刑事恐嚇罪,受害人亦由最初知悉的趙海珠,增至無線新聞部記者龔偉怡、陳珮瑩及新聞節目「財經透視」的主持。

搜寓所檢3封未寄信件

 50歲的被告鍾志強(見圖),昨被押上觀塘裁判法院應訊,面容明顯較早前憔悴。他原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指他在將軍澳電視廣播城的新聞及資訊部,威脅會使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的員工人身遭受損害。

 控方曾表示無線收到兩封信件,恐嚇會向他們的記者淋腐蝕性液體,信中附有膠刀叉和金屬餐刀;警方在搜查其寓所時,搜出另外3封準備寄給無線電視的信件,但從未有透露受害人的名字。在更改和新增控罪中,則指控被告於8月20日和21日期間,威脅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的趙海珠、龔偉怡、陳珮瑩、財經透視主持和接待處負責人,使他們的人身遭受損害。

保釋期不得踏足將軍澳

 鍾志強否認所有控罪,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7日及8日審理,控方將傳召4名證人。裁判官葉佐文准許鍾以現金2,500元保釋,但保釋條件除不准離港、不可擾亂控方證人和到柴灣警署報到外,裁判官更特別提出鍾在保釋期間不可踏足將軍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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