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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新主張
2005年3月4日 胡錦濤總書記發表關於台灣問題和對台工作的重要講話,提出了新形勢下發展兩岸關係的四點意見,強調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決不動搖,爭取和平統一的努力決不放棄,貫徹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方針決不改變,反對「台獨」分裂活動決不妥協。這四點意見,豐富了對台工作指導原則的內涵,是新形勢下對台工作的重要指導方針。
2005年4、5月間 胡錦濤總書記在分別與來訪的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親民黨主席宋楚瑜進行正式會談時,提出了構建和平穩定發展的兩岸關係的重要主張。
2006年4月 胡錦濤總書記明確提出,「和平發展理應成為兩岸關係發展的主題,成為兩岸同胞共同為之奮鬥的目標」。他指出:堅持「九二共識」,是實現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重要基礎;為兩岸同胞謀福祉,是實現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根本歸宿;深化互利雙贏的交流合作,是實現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有效途徑;開展平等協商,是實現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必由之路。
資料來源:中國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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