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9月18日,國務院發佈《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決定增加公眾法定休假日,以刺激國民在本土旅遊消費拉動內需。春節、「五一」和「十一」法定休假3天,再加上調整的前後兩個雙休日,就形成了每年3個連續7天的長假,而每個長假掀起的旅遊消費熱也逐漸成為全國經濟生活的新亮點,被人們稱為「黃金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