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李永青)為了協助機構建立管理軟件資產的做法,港府聯同商業軟件聯盟推出「正」行動II之「軟件資產管理諮詢計劃」。知識產權署署長謝蕭方表示,港府會向計劃提供逾500萬元的資助,並與5萬間機構接觸,邀請它們參與計劃。
出席計劃啟動儀式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馬時亨(見圖)表示,本年7月制定的《2007年版權(修訂)條例》中,引入「董事或合夥人刑責」內容,目的是加強機構的問責性,並鼓勵機構以負責任的態度管理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