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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伯豪表示,集團02年開始運作,懷疑涉及超過100宗假結婚交易,連同主腦在內至今已拘捕10人。本報記者蔣焯文攝
【本報訊】入境處破獲假結婚集團,本報調查發現該類非法集團已運作多年,透過在報章刊登廣告以「正當辦理」作掩飾,但同時提供優厚報酬利誘港人應婚。有負責人聲稱數年來已為無數港人成功假結婚,應婚者只須提供證明文件辦理結婚手續,最快3日內即可獲得報酬,而女性應婚者報酬更較男性應婚者多出1倍。
「唔講出來就唔會有人知」
本報記者昨日根據報章的廣告訛稱應婚者致電查詢,其中1名中介人王小姐不諱言從事「假結婚」工作已5年,已為不少港人假結婚,又聲稱她們經驗豐富,「從來都無出過事」。她又指應婚者無需擔心負法律責任,「最緊要是大家互相合作,大家都知道是假的,你唔講出來,而我又唔講出來,就唔會有人知啦!」
記者其後又按另一廣告致電查詢時,負責人阿詩多次強調「假結婚」是「合法婚姻」,聲稱不涉違法行為。她又指入境處不會就「合法婚姻」作任何形式的調查,迴避記者有關法律責任的問題。她提醒記者只須緊記內地「假配偶」的姓名和年齡,以便應付公安局的覆查機制,成事後就可收到報酬。
「假結婚」至離婚需4年半
阿詩又指辦理「假結婚」與「正常婚姻」手續無異,應婚者只需帶備回鄉證、身份證及出生證明副本便可安排辦手續,應婚者可選擇在內地或香港結婚。港人與內地人假結婚可得到3萬至6萬元報酬,如應婚者為女性則更吃香,可獲得較男性應婚者多1倍報酬即6萬元。她更稱會視應婚者的年齡,再決定報酬的多寡。
應婚者只需到內地的民政局與指定的內地男子簽署結婚證書,視乎應婚者的性別,便可即時獲得9,000至17,000萬元。至於餘數款額則要分階段領取,在內地有關當局的定期覆查後、讓內地人來港後、至完成離婚手續,才可領取悉數餘款,由辦理「假結婚」至完成離婚手續,約需要4年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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