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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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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0] 釐清執法權責 避免騷擾居民

 房署建議把利用公屋作非法用途和在屋h內非法聚賭,納入屋h管理扣分制。我們認為,新措施有助改善屋h管理,但應注意釐清執法權責和罪與非罪的界線,既不應該用房署對公屋的管理代替警方的執法,亦要區分聚眾賭博與正常消遣,令新措施不僅能配合減少罪惡滋生,而且可降低擾民程度。

 公屋自從實施扣分制以來,亂拋垃圾、高空擲物、滋生噪音等不良行為有所收歛,公屋的環境衛生、居民文明面貌明顯改善。房署進一步將利用公屋儲存私煙和毒品、賣淫或聚賭等非法行為,一併納入扣分範圍,有利減少屋h罪惡滋生。但與亂拋垃圾等行為不同,儲存私煙和毒品、賣淫、聚賭是違法行為,涉及警方執法權責,並非單純的屋h管理問題。房署及公屋管理公司的職員,一方面缺乏足夠法律權力和執法訓練去制止犯罪,另一方面若只是對有關違法行為扣分,則有違法治原則。因此,房署對新措施實施的可行性應充分評估,在實施時應與警方和司法機關密切配合。

 當局對弱勢社群一向有執法過嚴之嫌,例如對無牌小販「趕盡殺絕」,就備受社會非議。實施扣分制新措施,亦應避免出現這種情況。公屋聚居了眾多基層市民,其中長者不少,打麻將、玩撲克是公屋長者安度晚年的方式,當中也有以一元或數元作籌碼助興的現象。居民正常消遣與聚眾賭博如何區分,其中的灰色地帶應釐清。如果房署不理青紅皂白,對公屋居民打麻將、撲克的活動動輒扣分,可能令公屋居民風聲鶴唳,草木皆兵,不敢舉行正常的娛樂消遣活動。不分清罪與非罪界線而一刀切扣分,只會讓居民的正常消遣和違法活動都轉趨隱蔽,或者增加居民與執法人員的對抗,產生更多矛盾,不利公屋居民和諧安居。(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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