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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展示6旬失明漢當日倒斃火場位置。
【本報訊】喜收藏雜物的6旬失明漢,因寓所失火被困,消防員救熄火後未將他尋獲,結果屍體5天後因傳出惡臭始被發現。裁判官昨就案件裁定死者死於意外。裁判官陳碧橋認為就算「小朋友捉迷藏」都懂得搜遍全屋,對消防員未能在細如斗室的單位找出死者實在不能置信,建議消防處檢討火場搜索訓練程序及隊長領導能力等,亦不忘批評處方早於去年接獲類似的反應,卻未有接納及執行,不然或能避免慘劇再生。
死者饒德馨(62歲),生前獨居於白田h一個16平方米單位,屋內雜物堆積如山,部分更堆至天花板。陳官綜合所有證據後,表示涉案單位面積只得百多2百呎,房間亦不多,消防員竟未有進入廁所找到死者,實在令他難以置信。他引述負責現場指揮的高級消防隊長藍炳文供詞,指發現廁所門不能完全開啟的原因,是假設隊員已搜尋廁所,被倒下的雜物阻塞所致,令他完全不明所以。
「小朋友捉迷藏都懂搜全屋」
陳官續稱,廁所並非有大量雜物,若任何人士進入廁所,應可發現屍體,甚至可趕在早上8時許將死者送院治理。強調搜尋全屋拯救人命是人類基本常識,「小朋友捉迷藏,雖然唔會在有火警出現、過百隻zy同雜物,甚至發出惡臭的環境,但都會搵晒成間屋」。
陳官又引述曾於05年4月審理的一宗死因聆訊,關於數名消防員拯救一名暈倒於沙井內的工人事故,由於有消防員未有帶備防煙面罩等維生裝備,以致吸入毒氣喪命。陳官不僅批評指揮隊長,竟沒有指揮下屬作適當的拯救行動,沒有命令下沙井的隊員配備防煙面罩,揶揄童子軍隊長與隊員到郊外紮營,其指揮能力也較涉案隊長為佳。
接納建議或「死少一個人」
據報載,04年7月7日,消防隊長張振威接報到筲箕灣天悅廣場,拯救吸入毒氣墮井的工人,惟急於救人而未有帶備防煙面罩,最後英勇殉職,事件亦造成2死5傷。
同時,陳官又強調就案件的裁決,曾向消防處長作出與本案相類似的建議,惟看似未能獲得接納,卻仍然認為若有關方面有所執行,或可「死少一個人」,故再次提出有關建議,希望拯救人員能夠清楚指揮官的指示,不再「求其了事」。關於消防處及警方的代表何律師所指,死者可能死於缺氧,陳官參考專家證人提供的資料,表示案發當日的廁所沒有完全掩上,又有窗戶的抽氣扇透氣,認為何律師提出的論據缺乏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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