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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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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內最大考驗 不起訴梁錦松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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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1997年回歸後一直擔任刑事檢控專員一職的江樂士,回顧過去10年工作。本報記者梁祖彝 攝

 【本報訊】(記者 郭曉樂)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在任10年,處理的案件數目可謂有如「天上的繁星」,而其中某些個案的決定,亦受到社會人士批評。不過,江接受訪問時以堅定的口吻,並以連續3次說「不」,坦言任內並沒有作出後悔的決定;而要數其任內最大的考驗(greatest test),則可算是2003年決定不起訴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涉嫌「偷步買車」事件。

 「人生總有高低起伏」,江樂士被問及任內最大的考驗時,苦思了一會後才表示,應該是2003年梁錦松涉嫌「偷步買車」事件。他指出,一般程序而言,會由數名檢察官,一同處理案件並作出是否檢控的決定,由於前律師司司長梁愛詩因與梁錦松有多年同事關係,故當時梁選擇避嫌,並全權委託他處理和作出決定。

 他不諱言處理梁錦松案件「是一個困難的決定」,因為當時除了香港社會十分關注事件,國際社會亦對事件有所注意,只要有些微犯錯,都會破壞本港的法治制度及聲譽。江最後以沒有足夠證據證明梁「偷步買車」是「故意及蓄意」避稅為由,決定不予起訴。

細心檢視證據 徵詢獨立意見

 不過,社會對江樂士不起訴梁錦松的決定有不同的意見。面對社會部分人士對他處理手法的批評,他「處之泰然」地解釋,「最重要自己已經認為決定正確,不管其時有多少對你作出批評」。他一直秉持的是先檢視證據,對法律條文小心處理,在諮詢其他法律意見時亦要仔細研究,而事實上,當時他亦有向本地及英國兩名刑事法專家尋求獨立法律意見,最後均認同其決定。

 雖然梁錦松案件令江樂士經歷困難的決定,亦曾受到社會的批評 ; 但「塞翁失馬,焉知非福」,事件卻並非完全沒有良好的啟示。江表示,有關事件肯定了任內致力增加透明度的工作,這亦加強了他的信心,繼續於日後致力推動刑事檢察科增加透明度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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