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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荃灣仁濟醫院上月發生駭人聽聞的偷血飲事件,一名男子趁無人看管,飲下兩瓶屬於同一女病人的血液樣本解渴,這名「飲血僵屍」昨承認一項盜竊罪,被判監兩個月;裁判官馬漢璋判刑時斥責院方安排失當,令病人血液樣本受到干擾,促請院方改善。
有9次盜竊、非禮等案底的被告李文耀(29歲),報稱無業,原被控一項爆竊罪,但控方索取法律意見後,改控以較輕微的盜竊罪。上次應訊仍留有一頭長髮的被告,昨已搖身一變束短髮,但面色依舊蒼白。
案情指出,今年9月13日凌晨,一名肚痛女病人入住仁濟醫院,醫生為她抽取3瓶血液樣本作化驗,一名職員用膠袋載著血液樣本,送往當時無人當值的化驗室,並透過玻璃窗口將樣本置於化驗室。
然而,被告於同日凌晨3時許,因右腳腳趾受傷到仁濟醫院急症室求診,其主診醫生發現被告身上散發酒味,他接受治療後於同日的4時半離開急症室。
由於護士待至早上7時仍未收到女病人的血液化驗報告,向運送員工查問後,在醫院B座4樓的電梯大堂發現3支染有血跡的試管,翻看閉路電視片段,赫然發現被告於離開急症室後3分鐘,在4樓電梯大堂飲下兩枝血液樣本,並將空溜溜的試管丟進垃圾桶。院方看罷閉路電視影帶後報警。
翌日,警方於石籬h一單位內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承認控罪,聲稱自己因腳傷到仁濟醫院求醫前,曾飲下兩罐啤酒和3瓶米酒;他接受診治後,原想前往位於化驗室旁的配藥房取藥物,惟抵達時發現空無一人,又因感到口渴,遂取了3瓶液體作解渴之用,當他飲了兩瓶時始發現自己「飲血」,遂往洗手間嘔吐。
取藥感口渴 隨便飲落肚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依靠綜援維生,犯案因受酒精影響,對自己干犯如此危險和愚蠢的事深感後悔,但要求法庭考慮被告認罪,予以輕判。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若被告有不軌企圖而犯案,法庭必會重判,惟接納此案是一宗特別案件,相信被告可能受酒精影響及口渴才犯案;他斥責院方應就無人於午夜時份看守化驗室再作安排,避免任何人干擾病人樣本或作非法用途,令化驗結果出錯。裁判官直言被告於案中責無旁貸,但院方的不足之處亦導致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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