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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天水圍「四魔女」不滿12歲女童偷衣服,糾黨襲擊女童,及迫令她脫剩內褲,並用手機拍下整個凌辱過程,其中兩名女童不承認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名,裁判官郭啟安因未能確定她們的參與程度,裁定罪名不成立,並慨嘆現今青少年問題越趨嚴重,尤以天水圍區最為明顯。
14歲姓葉首被告和16歲的第三被告張嘉盈昨獲脫罪,另第三被告早前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名,將與承認向兒童作出猥褻行為,普通襲擊及刑事恐嚇罪名的17歲胞姊張嘉雯,18歲被告黃靜欣,一同於本月31日判刑。
斥身為女孩應想想事主感受
辯方求情時指,第三被告與一眾友人於商場碰見事主,非有預謀犯案,在上天台前她都不知發生何事,犯案只是一時衝動,愚蠢地加入襲擊事主之列。
裁判官郭啟安裁決時指,因12歲事主只聽到在樓梯位置,有人喊「睇水」,但不在事主視線範圍,亦不能肯定首、第三被告有否參與手機拍攝及扯脫衣服,雖然第三被告非常可疑,但裁定兩人罪名不成立。
嘆青少年問題越趨嚴重
同時裁判官告誡,第三被告案發前曾接待事主到家中作客,儘管彼此有瓜葛,亦不明她為何向事主作出如斯報復行為,並反問身為女孩的第三被告應設身處地想想事主感受,又指現今青少年因家庭等種種原因,缺乏雙親照顧,導致青少年問題越趨嚴重,尤以天水圍最為明顯。
案情指,事主於去年4月離家出走失蹤,其父手機於5月5月淩晨收到一個多媒體訊息,看見女兒被凌辱而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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