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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無業父親醉酒後狂毆4歲兒子一案,被受虐兒子形容為「魔怪」的涉案父親昨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囚21個月。法官質疑被告辯稱「教仔非打仔」動了「無情力」釀成意外的說法,直指被告當時見到兒子被打至頭破血流、蹲在地上痛哭亦置之不理,亦阻止母親上前扶實非合理反應。
「無情力」撥子撞牆不可信
嚴重虐打獨子的38歲被告,被控一項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到損害罪名,被告聞判後情緒平靜。暫委法官林鉅溥昨日裁決時表示,被告口供不盡不實,直指他辯稱在無意下以「無情力」撥開兒子,令兒子撞牆釀成「意外」的說法於理不合。
控方案情指,被告於去年10月22日下午,帶同男童外出購物後返家,及後在家中毆打兒子。正在洗澡的男童祖母發現,男童大姑媽報警求助。男童被送院時,右手、右耳、右手肘瘀傷紅腫,嘴部擦傷,部分牙齒移位變形,下顎骨折,男童其後接受下顎骨接合手術,現已大致康復。被告被捕後,經化驗後證實患急性酒精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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