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名老闆,日前將140萬元巨款分裝在承載水果的紙箱內,再空運到重慶做生意。飛機抵達重慶後,該老闆發配紙箱上出現一條裂縫。他擔心巨款被盜,於是立即報警,請來民警勘驗。民警清點後確定140萬元分文未少。
丟失只獲賠2000
據該老闆稱,他是昆明市某公司的負責人。由於臨時跟重慶一商家談好了一筆重要的業務,於是他立即乘當晚9時許的MU5829次航機,從昆明飛抵重慶機場。由於他們急著趕來重慶,而且第二天上午便要用這筆錢,加上異地取錢很麻煩,電匯或轉賬時間上又來不及,所以才想到托運這方法。
據重慶機場相關人士表示,按照機場行李運輸的相關規定,像貨幣、匯票、證券、重要文件等貴重物品,以及其他需要專人看管的行李,是不准辦理托運的。一旦因航空的原因發生丟失(被盜)或破損之糾紛,不管托運的行李為何物,原則上以每公斤不超過50元進行賠償,就算旅客聲明了其行李物品的價值,最多也只能獲賠8000元。若果按此計算,空運的140萬現金重量有40多公斤,就算全部丟失,按重量賠償的話,該老闆也只能獲賠2000餘元。 ■本報駐重慶記者 徐家強、許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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