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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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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兩DJ被控呃稿費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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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公署昨晚落案起訴港台兩職員,兩被告將分案提堂。 資料圖片

 【本報訊】近年負面消息不絕的香港電台再有職員涉嫌呃稿費被拘控。廉政公署昨晚落案起訴香港電台兩名職員,包括唱片騎師(DJ)「拿拿淋」及節目主持陳敬創,控告他們涉嫌虛假申領撰稿及資料搜集費,兩被告將會分案提堂。

 在首宗案件,花名肥仔的陳敬創(40歲),「港台」節目主任,共被控12項罪名,即10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及兩項串謀詐騙。被告將於下星期一(22日)上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於案發時為「港台」助理節目主任。其中10項控罪指被告涉嫌不誠實地使用10張付款申領表,看來是顯示其母曾為「港台」提供撰稿服務,意圖欺騙「港台」;餘下兩項項控罪指被告涉嫌串謀詐騙「港台」,即虛假地表示其母及另一名人士分別曾以藝人身份為「港台」提供服務及為「港台」提供撰稿和資料搜集服務。

陳敬創涉詐騙近10萬元

 被告涉嫌以上述詐騙手法,致使「港台」支付合共93,900元。上述涉嫌控罪於2000年10月至2002年2月期間發生。

 在另一宗案件,藝名「拿拿淋」的李慧娜,現年35歲,為「港台」編導,被控涉嫌侵吞撰稿和資料搜集費,以及處理有關犯罪收益。

 被告被控共6項罪名,即3項盜竊及3項處理已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她將於下星期一(22日)上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控罪指被告於2001年5月至8月期間,涉嫌偷竊合共18,900元,而有關款項屬政府的財產,以及於上述期間處理有關犯罪收益。

港台指兩員工正在休假

 發言人表示,「港台」於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兩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等候周一提堂。

 「港台」發言人表示,有關員工正在休假,但節目如常,不受影響。發言人並謂「港台」非常重視內部行政運作及監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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