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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指類似「頂包」行為在專業司機界甚為盛行、「有價有市」。資料圖片
【本報訊】兼職的士司機以每分逾300元的酬勞,充當「頂包專員」,專為犯下超速駕駛或衝紅燈的同業「頂包」,在10個月內20次替不同的陌生的士司機頂罪,被控兩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昨被判囚16個月。辯方指類似「頂包」行為在專業司機界甚為盛行、「有價有市」。主審法官對「黑市頂包」表示高度關注,指情況已敲響警號。
收逾5萬酬金廿度犯案
被告冼歧海(59歲),報稱為兼職的士司機及運輸工人,昨日承認兩項罪名。控罪指,被告於05年8月至06年5月期間,與關發昌、袁新榮及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謀妨礙司法公正。涉案的關及袁,分別為銀龍的士有限公司及順寶車行的經營者。被告在案發期間,共「頂包」20次交通罪行事故,共涉及72分和罰款8千7百元;被告共收受了關袁兩人2萬1千至3萬6千元酬金。
法官麥健濤判刑時表示,本港交通道路條例的扣分制度,一直行之有效地保障道路使用者及乘客安全,亦提高司機的駕駛安全標準。惟被告犯下的罪行,令真正違反了交通規則的司機,免除被扣分罰則的規範,危害到交通條例的正常運作。
官斥違反規則危害交通
法官續指被告在長時間內替不同的陌生司機「頂包」,案情比一次性的「頂包」案更為嚴重;加上被告身為專業司機實在罪加一等。
對於辯方指「頂包」行為在專業司機界甚為盛行,現時市價為每「頂」1分獲1千元酬金一事,法官大感驚訝,且對情況表示高度關注。據悉,按交通道路條例規定,每名司機犯了超速駕駛或衝紅燈等罪行,會按罪行嚴重性扣除司機3分至10分和罰款。任何司機累積了15分或以上,運輸署會向法庭申請頒令向司機停牌兩年。惟被告在案發期間累積滿72分,尚未被法庭頒發停牌令。
扣滿72分仍持駕駛執照
辯方解釋,由署方發現司機扣滿15分,直至向法庭申請排期下達停牌令需要一段時間,司機亦可就此進行暫緩上訴,其間,司機的駕駛執照依然有效,遂會出現類似被告扣滿72分仍持有有效駕駛執照的情況。
案情指出,被告在案發期間分別為「銀龍」和「順寶」的兼職的士司機,因而認識關和袁兩人。於05年8月起,關分別以「請食飯」、「免車租」或每分300至500元的酬勞,利誘被告替「銀龍」其他司機「頂告票」。至06年初,袁亦開始以類近酬金,要求被告替旗下其他的士司機「頂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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