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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一名就讀某學院三年級男生,與女友分手後仍苦苦相纏,早前以死相逼,誘使前女友來訪探望時,涉嫌在寓所內兩度強姦前女友,更威迫她洗澡後才准其離開,事後又致電其新男友勒索10萬元,否則將女友的裸照上網。涉案男生被控強姦及勒索兩罪,押後至下月16日再訊。
以死誘事主到家施暴
涉向前女友施暴的被告司徒鈞昂(22歲),報稱就讀大專院校建築科三年級。控罪指被告於本月18日,在秀茂坪順安h寓所內強姦一名女子,又於同日勒索一名男子Y先生10萬元,被告暫毋須答辯,還柙監房看管,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下月16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
辯方為被告申請保釋,指他與父母同住,並保證被告不會騷擾證人,願意提交3,000元作保釋金,但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且被告有自殺傾向,故下令將其還柙監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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