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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色古香的龍圃建於40至50年代,是香港僅有具規模的私人花園物業,被評為二級歷史建築。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鄭佩琪、羅敬文)行政長官曾蔭權在施政報中提出的「活化歷史建築夥伴計劃」,選取大埔警署、雷生春等7棟歷史建築作試點進行活化。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透露,計劃正在擴展中,正考慮把灣仔藍屋及深井龍圃大宅也納入計劃,並建議有意捐出物業的龍圃業主,自行設立基金活化花園及大宅,將來供公眾參觀。該計劃牽涉較繁複的翻新工程,料3年內也難落實。
活化歷史建築計劃的首批政府建築物,繼有舊大埔警署、旺角雷生春、荔枝角醫院、北九龍裁判法院、舊大澳警署、馬灣芳園書室和石硤尾h美荷樓。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稱,計劃是鼓勵非牟利機構以社會企業模式活化建築物,如改建成青年旅舍、展覽中心、中藥零售店、精品酒店等,並賦管理權予有關機構。
復修工程費資助不設上限
林鄭月娥表示,政府會向獲批的非牟利團體撥出一次過無上限的資助款項,補貼首2年的營運赤字,以及活化建築的工程費,第3年起機構便須自負盈虧。她昨日出席論壇時稱,即使要用上2,000萬元進行修復歷史建築,也不成問題。她說:「我們不要回報,只要日常的運作能夠自負盈虧,社企基本上沒有很大的牟利壓力。」據悉,假若機構管理不善,無法自食其力,當局或會「換馬」。
除了原訂的7棟歷史建築外,林鄭月娥透露,正考慮把市建局負責的灣仔藍屋(一級歷史建築物),及由私人家族擁有的深井龍圃大宅(二級歷史建築)列入活化計劃。她稱,龍圃業主有意捐出花園,政府正與其研究,成立非牟利基金,用於日後發展,活化龍圃花園及大宅,以便日後開放給市民參觀。
制訂指引禁破壞歷史建築
政府強調活化歷史建築計劃,旨在推動文物保育,不會因遷就非牟利團體的日常營運而破壞歷史建築。林鄭月娥說:「若果要把歷史建築變作餐廳,想把內籠變得開揚些,想打通間隔,我們是不容許這樣做的!」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周達明表示,政府會制訂詳細指引,以便明年初供非牟利團體申請時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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