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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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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上海首富」周正毅案低調再審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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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上海首富周正毅

 【本報上海新聞中心記者畢方方23日電】前「上海首富」周正毅案昨日(23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低調開庭。周正毅涉及五項起訴,包括上海農凱及其原法人代表周正毅的單位行賄、對企業人員行賄,以及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三項罪名,及周正毅個人行賄、挪用資金兩項罪名。據知情人士稱,由於周案牽涉的事實龐雜,此次開庭將持續數日。根據內地《刑法》虛開增值稅發票最高可判死刑。只要證明周是指揮者或者直接責任人,就難逃其咎。

賄賂監獄看守受照顧

 今年年初,上海市公安和檢察部門公佈的信息稱,「偵查發現,在周正毅的直接授意和指使下,農凱集團公司為了達到為企業製造虛假信息和從銀行獲取巨額資金的目的,虛設貿易背景,通過其下屬的10餘家關聯企業相互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並以商業存貸匯票向銀行提現的方式,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數額特別巨大。」

 此外,有關部門還在偵查中發現,周正毅在從事期貨交易過程中有行賄行為,以及周在犯罪被羈押後,通過親屬向監獄看守行賄。今年8月,在周正毅羈押及服刑期間為其提供特殊照顧的五名監所警察及其家屬已在上海獲刑,其中四名監所幹警各領兩年到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有關起訴書和法庭宣判顯示,周正毅羈押及服刑期間,其家屬密友在外多方打點,使周正毅受到特殊照顧。根據今年年初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偵查周正毅得力幹將唐海根案時透露的信息,兩人曾聯手「勾結他人挪用上市公司大盈股份(上海交易所代碼:600844)資金2.065億元」。

最高可判死刑

 這已是周正毅二度站在法庭上。2004年6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曾對周正毅以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以虛報註冊資本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 據《刑法》規定,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將被處無期徒刑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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