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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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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太選舉政綱的政制建議方案(表二)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0-24]

2012年行政長官普選模式

 ■提名委員會人數1,800人,包括:

1.工商、金融界400人

2.專業界400人

3.勞工、社會服務、宗教等界 400人

4.立法會議員、區域性組織代表、港區人大代表、港區政協代表 600人

(包括納入全數民選區議員,提名委員會選民基礎將擴展至逾300萬人)

 ■提名門檻降低至10%,即180個提名,提名上限則為450名。

 ■候選人須同時在每個界別獲最少10%委員提名。

 ■合資格候選人由全港選民投票,提名期結束時的唯一合資格候選人將會自動當選。

次選方案:2017年達成行政長官普選

 ■2012年,按上述方法改組選舉委員會及提名候選人的方法,再交由1,800人選舉委員會投票。

 ■2017年,選舉委員會過渡成為提名委員會,行政長官須在通過提名程序後由普選產生。

2012年立法會普選模式

 ■取消功能界別,立法會議席由60席增至80席。

 ■40席沿用比例代表制分區直選產生,40席以全港為單一選區的名單比例代表制產生。

 ■每名選民均有兩票,一票為比例代表制分區直選票,一票為全港單一選區的名單比例代表制選票。

次選方案:2016年達成立法會普選

 ■2012年過渡安排:

1.直選及功能組別議席各維持30席;新增20席由全港單一選區的名單比例代表制產生。

2.每位選民將擁有2至3票,包括分區直選票、全港名單比例代表制選票,以及功能組別票。

 ■2016年,分區直選議席和全港單一選區的名單比例代表制議席各增至40席,取消所有功能界別議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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