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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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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擬立法嚴防限制人身自由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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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期5天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24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開幕。新華社

 【本報訊】綜合新華社及中新社24日電:「實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的目的已經達到或者條件已經消失,應當立即解除。」24日提請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進行第二次審議的行政強制法草案增加的這一規定,使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實施程序更加嚴格。為期5天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24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開幕。

 行政強制法草案明確,行政強制措施是指行政機關在實施行政管理的過程中,依法對公民人身自由進行暫時性限制,或者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財產實施暫時性控制的措施。

 草案首次審議稿就對採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程序做了規定:如,採取行政強制措施前須向行政機關負責人書面或者口頭報告並經批准;出示執法身份證件;當場告知當事人採取行政強制措施的理由、依據、救濟途徑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等。審議和徵求意見中,有些常委會委員提出,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還應有更嚴格的程序約束。草案對查封、扣押財產的期限有規定,但對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沒有規定期限,應加以規定。

 在強大的行政權力面前,為保護普通百姓的合法權益,行政強制法草案中還有多條規定限制行政機關濫用權力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行政強制只是促使當事人履行法定義務的一種手段,不是目的。當事人經教育自覺改正違法行為,履行法定義務的,就不要再採取行政強制。」一些人在徵求意見中提出。為此,修改後的草案明確,實施行政強制措施,堅持教育與強制相結合,實施非強制性措施可以達到行政管理目的,不得實施行政強制措施。

節能目標擬納地方政府考核

 全國人大常委會24日進行二審的節約能源法修訂草案明確提出,將節能目標完成情況作為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負責人考核評價的內容。草案第五條第一款規定:「國家實行節能目標責任制和節能評價考核制度。」有些常委會委員和地方、部門提出,這一規定過於籠統。實行節能目標責任制,應要求地方政府對本地的節能目標完成情況負責,並接受上級政府的考核。全國人大法律委經同財經委和國務院法制辦、國家發改委研究,建議草案將上述規定修改為:「國家實行節能目標責任制和節能考核評價制度,將節能目標完成情況作為對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負責人考核評價的內容。」

 另外,旨在促進司法公正、維護公平正義的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律師法修訂草案等法律案,將提請本次會議繼續審議並有望獲得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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