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建築公司前助理項目經理,就土木工程拓展署的防止山泥傾瀉工程,收受多名分判商合共42萬元賄款,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昨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並被判處入獄33個月。
被告劉錦基,41歲,曾受僱於百勤建築有限公司,被裁定6項罪名成立,即5項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