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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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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學術剽竊 院校擁自主權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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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浸會大學早前出現懷疑學術剽竊事件,教育局指若外界不滿院校處理手法,可提出額外理據要求院校跟進。資料圖片

 【本報訊】就市民投訴浸大處理一宗懷疑學術剽竊事件的手法,有立法會議員質詢各院校處理相關事件的投訴機制、程序、指引,及上訴情況。教育局局長孫明揚昨日以書面回覆時指出,教資會資助的8間院校屬獨立法定團體,也受其法例監管,故處理學術剽竊屬院校自主範圍。若市民或其他學者不滿院校的調查結果,可提出額外理據要求有關院校進一步處理。

若不滿可要求再調查

 孫明揚稱,各院校均設有處理有關剽竊學術研究成果的投訴機制、程序和指引。院校一般會設立由學者及院校管理層組成的調查小組,並成立紀律委員會進行聆訊,作出適當的裁定及紀律處分。院校亦會視乎情況邀請校外學者參與調查工作或就投訴個案提供意見。

 他續指,院校亦設有上訴渠道,確保調查及聆訊在公平公正的情況下進行。各院校亦會向所有教學及教職員發出指引及有關學術操守的實務守則,說明校方就有關剽竊學術研究成果行為所訂下的政策及紀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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