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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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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著火遺高溫 隨時死灰復燃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0-29]

 【本報訊】樂富h發生導致6名鄰居吸入濃煙不適入院的火警,懷疑是曾經著火棉被死灰復燃。消防處發言人指出該宗火警,戶主之子雖然用水將火淋熄及將之搬出,由於有關物品仍有高溫,是有再度燃燒的可能。消防員在火場將火救熄後仍繼續射水,就是此道理。

 理大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表示,一些物品起火,巿民自行撲救之後,仍要小心會死灰復燃。盧氏指「棉被等物品很惹火,當你救熄火頭時,應該第一時清理雜物,清理期間若發現有火種,可以即時用水救熄,就萬無一失了。

 盧氏又謂,消防通常在救熄火後,繼續射水或撥開廢物,看清楚雜物中是否仍有火種才離開現場。他又提醒巿民,不要在電掣附近擺放雜物,否則很容易發生火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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