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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3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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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戶主淋火水圖自焚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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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火水淋身意圖自焚男子送院。本報記者溫瑞麟 攝

 【本報訊】沙田美林h一名公屋戶主,由於租住單位長期沒有水、電錶讀數,被疑空置多時,房署在特遣隊調查屬實後,發出中止租約通知書,戶主不服上訴,昨午在中環皇后大道中99號中環中心地庫市建局辦公室,出席上訴委員會上訴聆訊時,突情緒激動,掏出一罐1公斤火水照頭淋後意圖縱火自焚,嚇得在場人士爭相逃命,幸被友人阻止,未釀成巨災。

 險釀「一鑊熟」慘劇男子江×勤(38歲),事後被送瑪麗醫院檢驗時,滿身散發出易燃液體氣味。

房署證實單位長期空置

 江是沙田美林h一公屋單位戶主,據悉,在去年底房署例行巡查時,發覺該戶的水錶及電錶的讀數停留不動,由於聯絡不到戶主入屋了解原因,認為有人將公屋單位空置,有濫用公屋之嫌,於是轉介房署特遣隊跟進。

 據悉,房署特遣隊先後15次在不同時間家訪,江家均重門深鎖,無人應門,水錶及電錶的讀數同樣不變,相信無人居住。房署認為濫用公屋屬實後,今年1月發出中止租約通知書,限期戶主遷出。消息稱,在收樓通知書發出後,一直沒人理會,及後戶主終於露面反對收樓,並向房署上訴小組提出上訴。

 現場為中環中心地庫的市建局辦公室,昨被房署上訴小組借用,就多宗上訴進行耹訊。消息稱,下午約5時,房署已就江姓戶主濫用公屋實情作出陳述,當上訴小組委員要求上訴人就房署陳述回應時,江站起身後從袋內取出一個1公升火水的鐵罐,開蓋將液體照頭淋,嚇得在場人士爭相走避,幸而與江同行的友人馬上制止,未釀成火警。

1公升火水淋頭

 警方接報一度與消防到場,證實沒有發生火警,其後將該名滿身易燃液體的事主送院檢驗。警方在現場檢走該個曾盛載火水的鐵罐。

 房署發言人事後回應傳媒查詢時,呼籲有關人士要泠靜,切勿做出傻事,幸好今次事件無人受傷。發言人指公屋是有限資源,不容被人濫用,房署會嚴格執行。

 房屋署自04年2月成立「打擊濫用公屋資源特遣隊」後,成效顯著,今年4月起更已收緊入息申報制度,加強打擊濫用公屋問題。資料顯示,今年截至9月,房署便成功收回了約9200個公屋單位,供重新編配,較對上一年增幅達兩成,過半數更是空置單位。另外,房署為解決審查困難,今年更會採取新措施,為調查員配備電子手帳,連接房署中央資料庫,即時核實住戶是否註冊居民以便審查,以確定所住單位是否有濫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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