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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3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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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香薰燒傷親女 莽漢被控縱火罪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0-31]

 【本報訊】本從事地盤工作的一名中年漢,在妻兒從內地來港定居後,本樂也融融,惟一家之主的他不理家人勸阻,堅持投資香薰生意,疑因投資失敗與家人起爭執,去年杪在家疑與子女發生衝突時怒倒香薰,致引起火警,事件中,自己和13歲幼女燒傷。涉案男子被控縱火罪,案件昨於高等法院開審。

投資傳銷遭家人反對

 控方於開案陳詞指,被告龔伯富(52歲),去年6月,被告突然表示不想繼續做地盤工作,要求妻子給他10多萬元投資香薰傳銷生意,遭家人以恐陷「騙局」為由強烈反對,但被告一意孤行,最終獲妻子給予6萬元做傳銷,自此一家關係漸趨惡劣。

 去年12月12日晚,被告幼女龔惠珠回家後,發現固網電話中止服務,自己的手機儲值亦已耗盡,待被告回來時遂向他索錢支付電話費,被告迫於無奈給予幼女120元。但當女兒入房更衣時,被告正把香薰油倒在地上,結果發生火警,被告和女兒同被燒傷。現年14歲幼女昨於庭上供稱,她和哥哥見被告倒香薰油時,曾對他說「你要死就自己跳樓死」,及「係你自己畀人呃晒搵錢」等,被告便激動指「無人理我感受」,然後才放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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