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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禮女教師的前校長蘇有恆,昨繼續出庭應訊。
【本報訊】仁愛堂田家炳小學前校長蘇有恆涉非禮女教師案續審。該校的校監和仁愛堂行政總裁均表示,獲悉蘇有恆疑非禮女教師後,向蘇直言不信任對方,要求他自行辭職;蘇接受並以健康理由作「下台階」,但因蘇需供樓,提出取病假支薪6個月,但被教統局拒絕,蘇於翌日自行回校「復職」,並表示寧可面對訴訟,結果受害教師報警。蘇有恆被控13項非禮罪,裁判官林嘉欣裁定表證成立,案件押後下周一續審。
被告蘇有恆將出庭作供
辯方大律師表示蘇有恆將會作供,以及有兩名品格證人,包括蘇的妻子和南區區議員高錦祥。
該校的校監田定先作供稱,受害教師A和D,於本年1月24日首次向他透露遭被告非禮,田氏和當時的仁愛堂主席張心瑜及仁愛堂行政總裁盧德明商量,結果由田氏和盧氏在31日到該校召見被告。
田氏直言有教師投訴遭被告非禮,自己無意判斷是否屬實,但需考慮家長、學生、仁愛堂等因素後,認為被告辭職是「其中一個可行的方法」,又要求對方撫心自問作決定,經考慮後,被告接受並答應不會再回校;他以健康理由作「下台階」辭職,A即時被委任為署理校長。
校監指被告曾拒絕辭職
田氏又稱,被告聲稱自己需供樓,提出取病假繼續支薪至9月前,校監答應會幫忙,但庭上強調並非交換條件。田氏續稱,他翌日致電查詢,得悉此方法並不可行。未及知會被告,他已得知被告強行回校,他便要對方離開,來到自己的辦公室。他、被告和盧氏會面,被告得悉支薪計劃失敗,便表示收回辭職的決定,寧向面對司法程序「打官司」,A和D得知被告不會辭職,決定報案。
結果案中4名受害人,聯同田氏和盧氏到將軍澳警署報案,其間A和D聯絡其他教師,最終當天有至少15名教師到警署。
行政總裁要求被告辭職
對於該校在全港性系統評估測試的「通水」醜聞,田定先表示該校在去年9月已接到考評局通知,然而被告於11月才知會他。他指教統局於10月時曾寄掛號信給自己,但校長卻未知會他自行回覆,認為被告失職;及後,田成立委員會調查,監考老師之一的馬世棠承認「通水」。
仁愛堂行政總裁盧德明則指會見被告時,被告否認非禮,反問:「有乜野證據?」但自己和田氏謂:「我瓊唔信任你,老師唔comfortable (舒適)under你,你最好辭職。」被告終接受提議。此外,受害女教師C的前男友及D的母親亦有作供,兩人都表示從C和D口中得知她們遭被告非禮一事,但都沒有勸受害人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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