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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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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反恐法觸礁 艦隊印度洋撤回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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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下令撤回印度洋的海上自衛隊艦隊。圖為一艘自衛隊補給船(右)為巴基斯坦驅逐艦補給燃油。 法新社

 由於日本反對黨堅決反對,執政自民黨未能取得國會通過延長《反恐特別措施法》期限,防衛大臣石破茂昨日下令撤回印度洋的海上自衛隊艦隊,中斷向以美國為首的駐阿富汗聯國部隊提供燃油服務等後勤支援。但官員表示稍後會提交新法案游說國會通過,授權日本繼續支援國際反恐戰事。

 在野黨杯葛 續期失敗

 日本駐印度洋的「常磐」號補給艦和「霧雨」號護衛艦,以及340名自衛隊成員,在香港時間昨晚11時啟程,預計在3周後返抵日本的基地。首相福田康夫擔心此舉會損害日美關係。但日本政府並未言棄,聲言會提交新反恐法案,盡力游說國會通過,可望很快就可以恢復印度洋的支援任務。

 日本政府上月17日向國會眾議院提交新反恐特別措施法案,以取代昨日到期的《反恐特別措施法》。執政自民黨力圖在本月10日國會臨時會議閉幕前通過法案,但遭在野黨派堅決反對,故此新法案不獲通過,自衛隊在印度洋的海上任務被迫中止。

 《反恐特別措施法》在「911」襲擊後獲日本國會通過,有效期為兩年,目的是藉著美國向阿富汗發動戰爭的機會,為日本向海外派兵提供法律依據。根據法案,日本可以派遣自衛隊參與當地戰事的後勤工作,無限擴大其向國外派駐部隊的範圍,而且採取任何行動時日本政府不必經國會批准,獲臨時內閣會議通過便可。

 根據該反恐法,海上自衛隊自2001年12月便在印度洋為美英等11國艦隻提供燃料補給和後勤服務,共派遣了59艘次艦艇和約1.1萬人次的自衛隊員,供油總量約4.9億公升。該法案曾於2003年、2005年和2006年3度獲得國會續期。■美聯社/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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