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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埃塞克斯大學法學碩士,華東政法大學法學學士,中國民主同盟上海市委員會常委,中國民主同盟上海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上海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經濟委員會委員,上海市律師協會WTO專業委員會首任主任,上海外國語大學法學教授,上海交通大學碩士生導師,中共上海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特邀監督員,上海市政府特邀政風行風監督員,《解放日報》「十大律師」,東方網「名律師坐堂」特聘律師,上海市物業管理招投標評審專家,上海市海天律師事務所主任。
執業十九年,先後辦理全國有影響的潘萍毀容案、舊上海聞人黃金榮家族遺產案、童安格演唱會合作糾紛案等數千起案件,先後為興業銀行、羅氏、杜邦、申達、精文集團、民政、教育、衛生局等世界、中國500強企業及政府部門提供法律服務,業務以民商法為主,以訴訟見長,每年代理案件標的額約佔全上海法院標的額的百分之一。多次獲上海司法系統先進稱號,記三等功一次。上海首屆「東方大律師」評選入圍「三十強」。
熱心社會公益事業,每年在各大媒體發表文章十數篇,解答市民問題。2004年,在上海成功開通了「阜陽毒奶粉」法律諮詢熱線,2005年,在全國率先開通了「蘇丹紅」事件專項法律救助熱線。作為屈指可數的律師人大代表,認真履行代表職務,任市人大代表五年,提出關於失業、環保、綠化、併購、知識產權、交通、審判、反腐敗等5件議案及28件書面意見,2007年獲上海市人大本屆「優秀履職代表」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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