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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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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熄匙應推行 有效執行是關鍵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1-03]

政府昨日公布立法停車熄匙諮詢文件,建議2009年中落實。我們認為,香港空氣污染日益嚴重,下重典治理乃迫不得已,停車熄匙應果斷推行。停車熄匙不僅能減少廢氣排放,減少對行人和店舖的滋擾,更加可借此向社會推廣環保節能意識。由於停車熄匙存在不少執行上的困難,政府在諮詢期間需要廣泛聆聽業界和市民意見,參考國外的成功經驗,結合香港實際情況,令立法停車熄匙的安排合情合理並能有效執行。

本港空氣污染嚴重,已令部分外來投資和人才卻步。空氣污濁嚴重威脅市民健康,單是因空氣污染而引致咳嗽的醫療開支,每年便高達六億元。汽車廢氣是僅次於電廠的第二大污染源頭,停車空轉排放的污染物和消耗的燃油,均比正常行車高出數倍。因此,雖說立法規定停車熄匙,會對司機和乘客帶來一些影響,執行起來也面對不少困難,但各方面都應為改善空氣質素作出承擔。社會上要求立法停車熄匙的訴求早已存在,落實有關措施,可顯示本港根治空氣污染頑疾的決心,有助提醒市民自覺樹立環保意識,推而廣之,形成在不使用時隨手關燈、關電視、關冷氣的習慣,人人身體力行,減少浪費,加強環保。

諮詢文件提出不論任何天氣、地區,停車均須熄匙。但香港夏天酷熱,停車熄匙令車廂過於焗熱,不僅會令的士及小巴流失客源,司機亦無法適應。外國有車輛被太陽照射到高溫,會以開車門吹涼車廂解決。但本港街道狹窄,熱氣聚集,開車門無法吹涼車廂。加拿大多倫多法例規定當車廂內的氣溫在攝氏27度以上可獲豁免,本港可結合實際,參照立法。

停車熄匙在短時間內重複啟動引擎,不但增加廢氣排放,而且會令汽車機件損耗。政府應訂立時限,例如要求停車逾3分鐘才需要停車熄匙,等等。此外,本港交通工具的經營模式難與外國相提並論,強制停車熄匙不是每種交通工具都適用,本港的士及小巴下客等客,又停又開,十分頻繁,可考慮對的士及小巴進行有條件的豁免;但的士及小巴排隊長時間等客時,亦必須熄匙。

然則,若對停車熄匙提供太多豁免,新措施便形同虛設。因此,關鍵是要清晰界定停車熄匙的定義,避免執法時產生不必要的爭拗。現階段的諮詢文件沒有列明執法指引,政府應廣泛聆聽業界和市民意見,釐清灰色地帶,以使法例切實可行。(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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