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勒索高官X先生案的女被告許榮昨出庭應訊。
【本報訊】政府高官被勒索案,控方主要證供是依靠高官X先生與女被告許榮的電話對話,以及被告在高官手機留下的訊息。由於X先生自行將對話及訊息錄音,再儲存在家中電腦,製成光碟交給警方,成為關鍵證據,故辯方大狀反對該些自製錄音光碟呈堂作為證物,主審法官陳慶偉決定先就錄音光碟應否呈堂進行案中案聆訊,X先生昨強調沒有刪剪任何有關被告的留言口訊,把留言原文製成光碟交予警方,內容完全是「原裝版本」。
控方今呈網絡商證明書
控方將於今早向法庭呈交一份來自X先生手機網絡商的證明書,證實X先生每次打上網絡商查聽留言信訊的電腦系統,於控罪期間操作正常,並沒有受到外來干擾。法官審閱網絡商證明書後,將就錄音光碟可否呈堂作出裁決。
X先生昨供稱,他收到被告勒索50萬元後,認為事態嚴重,決定要把2人的電話對話錄下,他會把手機轉為擴音器,由MP3機直接錄音,然後他再輸入電腦製成光碟,他所使用的MP3機及電腦操作正常,亦從沒有人作出干預。
高官稱對話以MP3錄音
X先生解釋有些手機留言沒有人的聲音,背境一片雜聲,故他把該等無人聲的留言刪除。案中涉及的12個聲音檔案中,有7個是X先生和被告的直接對話,另3個是被告與高官妻子姐姐Y女士,和Y女士的友人L先生的電話對話,至於另有3個文字檔案則屬被告寄給X先生的手機文字訊息。
屏風移位 避免「穿崩」
由於前日開庭時,犯人欄的透明膠片反射,可以清楚看見坐在對面的X先生樣貌,故案件昨日開庭前,負責該案的警務人員和司法機構人員把屏風移位,貼近法官席,又把犯人欄的所有膠片用橙色紙封貼,以免再「穿崩」,然後安排被告許榮毋須坐在犯人欄內,改為坐在其代表大律師姚姜敬淑的身旁。
|